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慈溪市智能经济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根据规划,我市将着力实施九大行动,大力推进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为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注入核心动能。
日前,市政府正式发布《慈溪市智能经济(2018—2020)行动计划》,根据规划,我市将着力实施九大行动,大力推进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为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注入核心动能。
智能经济九大行动计划是指:
智能经济产业培育行动、智能制造发展行动、构建协同创新体系行动、智能经济创新平台建设行动、智能经济产业载体建设行动、智能经济企业培育行动、质量品牌及标准体系建设行动、智能经济基础支撑行动和应用模式和机制创新行动。
力争到2020年完成的目标
通过九大行动的实施,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智能家电、智能装备、智能汽车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产业等为核心的智能经济体系,突破一批智能经济核心关键技术,建成省级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宁波市级以上企业研究院15家以上,培育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2个以上。智能经济总量占工业经济总量超过30%,规上智能经济核心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培育年产值超20亿元企业10家以上,建成创新型智能家电产业基地和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我市将着力实施九大行动,大力推进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为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注入核心动能。
一、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织的历史机遇,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为主线,以发展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专业产业园与智能经济特色小镇为主平台,大力推进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为建设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注入核心动能。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智能家电、智能装备、智能汽车以及“ABCT”(A为AI人工智能,B为Big Data大数据,C为Cloud云计算,T为IoT物联网)产业等为核心的智能经济体系,制造业智能制造水平显著提升,成为我国具有影响力的智能经济集聚高地、发展先行区和示范引领区。
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突破一批智能经济核心关键技术,建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宁波市级以上企业研究院15家以上,培育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2个以上。
产业经济规模持续壮大。智能经济总量占工业经济总量超过30%,规上智能经济核心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培育年产值超20亿元企业10家以上,建成创新型智能家电产业基地和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企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全市两化融合指数超过95,建成可示范推广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个以上,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广泛应用。
二、推动实施九大行动计划
(一)智能经济产业培育行动
任务一:智能家电产业发展
1.任务目标:到2020年,全市智能家电产值突破300亿元,形成20亿元产值以上企业5家以上,智能家电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2.任务重点:
(1)加快推进家电产业核心环节“机器换人”,鼓励构建协同化、柔性化、自动化生产线。(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重点推进慈溪家电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慈溪家电云”,建立慈溪市家电电商服务、慈溪家电馆、家电O2O展厅、创新创业孵化器、视觉设计等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3)加快建设周巷小家电智造小镇、息壤小镇等智能家电载体平台,促进传统家电产业智能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
(4)支持智能家电产业创新创业,以线上线下家庭生活全场景智能为重点,鼓励发展众包、众筹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任务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
1.任务目标:到2020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中智能装备产业实现产值60亿元,每年培育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示范试点5个以上,建成一批智能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工业机器人在制造业领域深入应用。
2.任务重点:
(1)组建慈溪市智能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实现一批智能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实施企业智能装备升级计划,推进本地家电、汽车零部件等行业应用工业机器人、智能化成套装备等。(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培育智能装备工业信息工程公司,支持装备服务型制造企业及系统集成企业发展,为智能化改造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建立智能装备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推进智能装备产业四基企业与整机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协同制造项目,通过内生驱动模式鼓励骨干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任务三: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发展
1.任务目标:到2020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中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实现产值120亿元。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与制造取得新突破,智能网联汽车实现快速发展,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品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培养形成一批世界级供应商。
2.任务重点:
(1)推进“众车联”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构建以汽配产业为核心的细分市场垂直领域“B2B+O20”的产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依托汽车行业协会平台,搭建与杭州湾新区整车厂和零部件厂商协作平台,构建新型“整车—零部件”合作关系,鼓励优势零部件企业与整车企业在研发、采购等层面的深度合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与制造,支持新能源汽车及电池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在线监测、远程诊断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推进工程,重点推进智能辅助驾驶、复杂环境感知、车载智能设备等产品研发与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5)成立4亿元车联网专项资金,加大对智能网联汽车、汽车关键零部件等产业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任务四:智能生命健康产业发展
1.任务目标:到2020年,我市智能生命健康产业实现产值70亿元。新药研发、高端医疗器械制造等关键领域取得创新突破。
2.任务重点:
(1)建立生物医药创新中心,依托中科院慈溪医工所,基于人工智能开展大规模基因组识别、蛋白组学、代谢组学等研究和新药研发。(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卫生计生局)
(2)建立智能医疗装备与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地,重点发展骨科器械、消毒设备、病房护理设备、高精度医疗器械及配件、可穿戴、远程诊疗等医疗器械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开展智能医院示范试点,实施“医院+科研院所+企业”协同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医疗器械产业、新药研发、智能医疗等全产业链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卫生计生局)
(4)积极推进健身休闲用品、婴童用品等产业智能化、互联网化发展,加快发展健康管理可穿戴设备和家庭智能健康检测监测设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任务五:智能基础件和新材料产业发展
1.任务目标:到2020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中高端机械基础件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实现产值120亿元。发展一批智能化基础件产品,建成一批基础件和新材料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
2.任务重点:
(1)组织实施“四基”产品“一条龙”应用计划,实现产品和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试验检验平台、示范推广等“一条龙”协同推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支持轴承、模具、密封件等行业大企业向服务型制造商转型,研发智能化轴承、模具和密封件产品,提供智能监测、故障预警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推进“石墨烯应用”“密封件”“模具”等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强精密模具制造创新中心运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开展石墨烯、磁性材料应用示范工程,推进与重点企业应用对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任务六:ABCT产业发展
1.任务目标:到2020年,实现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在制造业领域集成应用和推广,形成5家以上创新能力突出的数据服务中小企业,培育2家以上具有影响的人工智能龙头企业。
2.任务重点:
(1)加快智能经济研究院建设,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家电、汽车等行业融合应用,加强在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计算机视觉、深度学习等领域项目研发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2)鼓励慈星股份、公牛集团、先锋电器、中大力德等龙头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的芯片、传感器、操作系统、存储系统、高端服务器等基础软硬件研发制造。(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依托宁波数梦工场“大数据云基地”项目,培育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开展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局)
(4)推进智能经济产业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提供相关研发工具、检验评测、安全、标准、知识产权、创业咨询等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智能制造发展行动
任务一:传统企业智能化改造
1.任务目标:针对传统制造业关键工序自动化、数字化改造需求,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到2020年,建成2家以上“智能工厂”和10家以上“数字化车间”,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1000套以上,三年内实现1000家规上企业智能改造和有需求的规上企业智能化诊断全覆盖。
2.任务重点:
(1)制定发布《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实现全市规上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全覆盖和有条件有意愿企业智能化诊断、精益化绩效管理诊断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促进生产制造过程自动化、智能化,在家电、汽车零部件等重点领域,大力实施ERP、CRM、MES、PLM等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应用,提高企业现代化生产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实施制造装备的智能化升级,大力推广使用自动化成套设备或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推动企业运用关键技术装备、专用智能化成套装备实施“机器换人”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嵌入式操作系统、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及智能硬件产品,引导智能化改造项目使用本地产智能装备和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5)培育智能制造服务商,引进和培育10家以上提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的咨询服务商,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方案设计、流程改造、安装维护、检测认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任务二:发展智能制造新模式
1.任务目标: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深入应用,建设一批能够快速动态响应市场需求、具有制造柔性的生产企业,提高慈溪制造产业和产品的竞争力与影响力,实现“慈溪制造”向“慈溪智造”的转变。
2.任务重点:
(1)大力推行定制化生产模式,鼓励企业通过互联网工具建立“个性化、小批量、短交期”的C2B+O2O定制生产模式,支持建立面向家电等典型行业的产品定制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积极拓展网络化协同,搭建智能经济产业链间的网络化协同平台,在家电、汽车等行业,推动精密供应链管理、智能物流、零库存等新模式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推动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智能家电、智能汽车、智能装备等企业发展精准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运维和在线支持服务、工程总承包与系统解决方案等高端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构建协同创新体系行动
任务一:提升关键基础部件和核心技术
1.任务目标:到2020年,产业创新实力大幅提升,在智能家电、智能汽车、智能装备、智能生命健康等领域突破一批与细分行业深度融合的关键智能技术。
2.任务重点:
(1)围绕智能家电、高端机械基础件、汽车关键零部件等优势产业智能化需求,分行业制定发布技术创新路线图,择优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工程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快突破基础软件、工业云、嵌入式工业芯片、智能传感器与仪器仪表、高速高精制造工艺与技术、数字家庭、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核心技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任务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任务目标:到2020年,规上企业R&D经费投入超过60亿元,专利和年软件著作权申请量累计超过3000项。
2.任务重点:
(1)建立综合科技服务系统。整合慈溪市项目申报系统、虚拟科学院、项目库等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站式网上综合科技服务系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建立浙江省科技大市场慈溪分市场,积极对接浙江省科技大市场、宁波市科技大市场,建立技术交易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四)智能经济创新平台建设行动
任务一: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
1.任务目标:到2020年,在重点行业广泛应用工业互联网产品和技术,在3个以上传统优势行业建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业云平台。
2.任务重点:
(1)进一步推进“众车联”“众电联”“魔蛋”智能家电服务平台等传统优势产业行业云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平台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鼓励优势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共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面向数字化改造、智能化生产、涵盖设备连接与数据管理等能力的应用实施平台、行业协同服务平台和产业资源配置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支持慈星集团等企业围绕行业需求,建设面向个性化私人定制、柔性制造、远程运维等智能制造以及研发设计、生产工艺、在线检测等资源分享的工业云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任务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1.任务目标:到2020年,建成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培育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4个。
2.任务重点:
(1)建立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开展技术研发、样机生产、检验检测、技术交易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加强与宁波科技学院、中科院等高校、研究院所合作,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孵化和产业化基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公共创新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协)
(3)支持公牛集团、江宸自动化装备等行业龙头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系统集成等,建设具有引领作用的国家级智能经济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联盟。(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五)智能经济产业载体建设行动
任务一:智能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1.任务目标:到2020年,慈溪智慧谷、宁波大学科技学院、中东欧(宁波)工业园等产业集聚平台配套功能不断完善,培育发展5家以上孵化培育类、产业集聚类、服务延伸类及其他具有“慈溪特色”的众创空间。
2.任务重点:
(1)以生命健康产业园、军民融合产业园、中捷(中东欧)国际产业合作园、新材料产业园、航空产业园等五大专业产业园建设为重点,引进培育一批新材料、智能装备等领域新兴企业和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2)推进与上海漕河泾、徐汇、杨浦、浦东等地科创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合作对接,加强双方定期互访交流,创新科研转化分享机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依托中科院平台与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推进环杭州湾创新中心与上海科创中心在科技服务、科技园区、知名企业、双创人才等方面开展合作,引进建立上海科研院所、大学研究院等分支机构,以承接上海科创溢出资源加快智能经济要素集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4)推进在沪“科创飞地”项目,在上海建设具有异地研发孵化、异地招商引智功能的科创飞地,加强异地研发孵化和驻地招商引智,为慈溪企业在上海招引人才、借脑研发提供“暖巢”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5)借鉴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经验,依托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创业创新基地、慈溪创客码头等项目,引进上海、杭州等地创客空间应用创新团队入驻慈溪,打造创客空间集群。(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6)依托慈星软件产业园,推动服务机器人产业园建设,发展服务机器人高端制造及延伸产业链,打造国内服务机器人产业孵化和研发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任务二:特色小镇建设
1.任务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省级、宁波市级特色小镇示范引领、各镇谋划建设一批智能经济特色小镇的格局,创建宁波市级以上特色小镇4家。各特色小镇主导产业特色优势充分展现,成为智能经济新的增长点。
2.任务重点:
(1)实施智能经济特色小镇“一镇一品”培育工程,加快推动人才、技术和资本等要素向各特色小镇集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局)
(2)推进息壤小镇建设,推动宁波大数据云基地、中国小家电海外馆、创客码头家电智造小街、八戒国际创意城、中韩技术创造中心、宁波陈之佛文化创意学院等项目发展,加快家电产业互联网化及相关衍生产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3)加快推进周巷小家电智造小镇活力商贸区、小家电硅谷区、创新创业孵化区等二期区块建设,进一步完善智能家居电子产业区功能,促进传统家电产业智能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六)智能经济企业培育行动
任务一: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
1.任务目标:到2020年,在智能产品、智能制造、智能服务等领域,培育选树150家以上智能经济示范样板企业,每年提升发展10家市级行业单项冠军,5家省级和国家级行业单项冠军。
2.任务重点:
(1)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等领域积极引进3家以上龙头企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建立慈溪市智能经济企业库,加快集聚若干领军型、平台型、运营型智能服务企业,培育一批智能技术、智能产品领域潜在独角兽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引进培育2—3家智能装备工业信息工程公司,支持装备服务型制造企业及系统集成企业发展,为智能化改造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任务二:支持企业创新创业
1.任务目标:到2020年,建立完善“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发展模式,吸引集聚各类创业人才超过1万人。
2.任务重点:
(1)开展“双创”引领工程,高水平建设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加快培育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创新创业企业,吸引集聚各类创业人才。(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建设依托慈溪万众创新平台,结合产业经济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开放的数据服务,为双创企业提供必要的IT基础设施资源和开发平台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鼓励发展各类科技孵化器和加速器,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通过开展创业沙龙、承接市级以上创新大赛等形式,不断完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加快推动科技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以购买检验检测、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实施创新型企业梯队培育计划,进一步完善对高成长企业“面对面”辅导和“点对点”服务,加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孵化培育。(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继续实施“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培育工程,引导、支持特定细分产品领域制造业优势企业成长为行业龙头,总结推广一批智能经济领域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七)质量品牌及标准体系建设行动
任务一:质量与品牌建设
1.任务目标:到2020年,新增国家级品牌示范企业6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35件,浙江名牌产品达到60个,宁波名牌产品100个。
2.任务重点:
(1)以家电、模具、汽配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创建国家质量标杆企业、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2)实施专利品牌标准制定战略,鼓励企业创建名牌产品(知名商号)、“浙江制造”品牌、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依托产业专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开展国家和省级产业集聚区域品牌试点示范、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推动区域内小家电等特色优势产业申请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4)建立慈溪中国知名品牌数据库,深入推进“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和“三品”建设,推动公牛集团等重点骨干企业开展智能经济品牌培育试点,注册境外商标,打造国际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任务二:标准体系建设
1.任务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批体现慈溪技术优势和产业特色、有利于智能经济发展的先进标准,新增国际标准3项,新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0项。
2.任务重点:
(1)鼓励家居家电、高端机械基础件等领域企业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对标工作,积极采用智能制造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生产工艺流程智能化再造。(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2)鼓励智能经济领域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两化融合过程管理机制,依托贯标服务机构开展基础建设、单项应用、综合集成和协同创新等两化融合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基础较好的企业申报国家贯标试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支持墨西科技、中大力德、公牛集团等企业参与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研究制定或修订,积极开展标准的试验验证以及行业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八)智能经济基础支撑行动
任务一:夯实网络基础
1.任务目标:到2020年,物联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形成适应智能经济发展需要的网络基础设施体系,在国内率先建成并示范应用新一代专用物联网。
2.任务重点:
(1)推进传统网络基础设施改造与智能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移动通信网络逐步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演进,超前部署下一代互联网(IPv6)。(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内部网络IP(互联网协议)化、扁平化、柔性化技术改造,推动高带宽虚拟专网、工业无源光网络(PON)、下一代无线智能网(NGB—W)等工业应用,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推动车联网、智能家居等智能经济领域专用物联网建设,逐步形成智能化物联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任务二:加快数据开放共享
1.任务目标: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大数据领域智能经济应用项目,努力建成大数据技术应用的样板区域。
2.任务重点:
(1)支持建设区域性和行业性数据资源汇聚平台,联合大数据企业共同建设慈溪智能经济大数据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培育一批智能经济领域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促进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售后服务等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3)建立慈溪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加速社会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和交易流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加快建设宁波大数据云基地,完善数据开发环境,从海量数据中提炼、分析出企业发展所需各种数据,提升企业研发、生产效率和管理者决策分析科学性。(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5)依托慈溪市企业信用信息云服务平台,推进企业数据归集和共享开放,加快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清洗、比对、整合和入库。(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九)应用模式和机制创新行动
任务一:应用模式创新
1.任务目标:积极探索并大力推广智能制造应用新模式,建立智能制造应用新机制,到2020年,力争把慈溪市打造成为全国智能经济应用的新高地。
2.任务重点:
(1)推广制造生产能力开放共享应用机制,在模具制造、数控机床、汽车零部件等领域,支持大中型制造企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供应商、互联网企业等搭建生产能力开放共享平台,推进制造业专业软件、生产设备等共享开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广大型制造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支持智能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与企业以契约约定的形式协同企业智能化改造并参与分享企业智能化改造收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任务二:管理机制创新
1.任务目标:积极探索符合智能经济产业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力争到2020年,在管理机制方面率先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智能经济产业发展水平取得显著提升。
2.任务重点:
(1)在重点细分智能经济行业领域设立首席研究员、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等高级岗位。(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等)
(2)建立智能经济产业容错机制,建立智能经济创新容错事项清单和甄别举措,设立支持“试错”的“容错”机制和风险池基金,营造勇于创新、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3)积极探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为智能化改造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综合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4)设立智能经济产业统计数据库,建立针对重点行业的智能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发布智能经济产业统计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在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协同推进工作协调和重大项目建设。在市经信局设立智能经济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推进和监督考核。加强与智能经济发展咨询专家库和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资源对接,开展前瞻研究、决策咨询、评估评价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建立健全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市智能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各相关部门每季度报送一次智能经济工作进展情况。实施项目责任清单制度和滚动考核评估机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并根据考核和评估结果实施奖惩。(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信局)
(二)创新政策引导
落实产业政策。放宽智能经济领域企业注册登记限制,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对引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重大智能经济产业项目,实行“一企一策”的专项扶持。引导智能经济企业集聚发展,支持申报国家级智能经济产业园和众创基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财政支持。聚焦智能经济创新、重大应用示范、智能化改造等,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智能制造专项扶持。设立智能经济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本地智能装备采购、省示范智能车间(工厂)创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完善投融资机制。鼓励慈溪市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智能经济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攻关、智能装备与系统开发、公共平台建设、智能化改造、示范工程建设等。建立政府投资金、银行扩比例、保险分风险的“小微企业政银保风险池”,组建国有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融资租赁、股权信托等方式加大对智能经济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强化空间保障。将新建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的专业园区和重点智能产业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计划,优先保障其建设用地需求。适度放宽智能产业企业租、购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条件,保障产业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三)强化人才支撑
构建多层次人才队伍。鼓励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相互合作,加快培养一批智能产业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加强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智能经济学院及上林英才产业园建设,建设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培养示范基地。利用合作项目载体,引进一批善于组织研发和成果转化的科技企业家,引进一批学科或技术带头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建立重大智能制造项目与人才引进联动机制,建立重大项目产业人才的绿色通道。优化人才奖励政策,健全人才考核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通过入股奖励、收益分成、股权奖励、股权出售、期权奖励、分红奖励等方式,对科技人员进行激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深化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宁波市“3315计划”、慈溪“上林计划”等人才战略,加大对入选人才及其依托单位的奖励、扶持力度。将智能产业列为人才引育重要方向,从工作津贴、住房保障、创业扶持、科研资助、年薪评价到户口迁入、子女就学、社会保险等配套方面给予全方位保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改善优化环境
构筑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智能制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开展“四服四促精准服务”专项行动,通畅政企沟通渠道,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困难。加快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与科技、商标、财务、市场等涉企服务部门联系对接,畅通中介机构联系渠道。(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支持企业在智能制造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化应用等方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本市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参与国际并购和参股国外先进研发制造企业。加强与杭州、上海、苏州等地的交流,搭建全方面、多领域、深层次合作平台,积极促进长三角地区城市分工与合作。办好产业论坛和慈溪家电博览会,开展智能制造相关产业交流会,推动一批优质项目落户慈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等)
加强广泛宣传推广。加强对示范智能车间(工厂)、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等成功案例的舆论宣传,开展各种形式的智能制造主题科普宣传活动。加强对各镇(街道)推进智能制造工作成效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